各院系:
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期末集中考试陆续开始,为了净化考场,端正学风、考风,保证考试公正和公平,学院决定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各院系要召开考风考纪教育动员会,组织学生学习有关考试纪律规定和处理办法,使学生明白考试违纪的严重后果,教育学生要诚信做人,杜绝考试作弊。
二、各院系要加强本院系教师监考纪律的教育工作,要严格按照监考人员守则履行监考职责,严查学生的证件,一旦发现考试作弊,要认真取证、严格处理。
三、各院系要根据教务处下发的考试安排,针对有本院系学生参加考试及有本院系教师集中承担监考任务的场次做好检查工作。
四、监考教师应提前3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并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考生应提前十分钟到达考场。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五、监考教师需让考生清理考场,并按照学号调整考生座位,并逐一到考生入座处核查考生本人与考生所持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让考生在签到表上签字,并检查考生试卷上书写的姓名是否与签到表上的姓名一致。
六、严格执行考场纪律,遵守考场秩序,清洁考试环境。一方面监考教师监考时不得接听手机(教务处电话除外)、看书看报、聊天、擅自离开考场等。对未能按照有关要求执行,在考试中疏于管理,特别是对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视而不见的监考教师,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另一方面,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考试规定携带相关证件(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因证件遗失或其他特殊情况,考生考前必须到所属院系开具带有公章的证明,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七、本学期所有考场均采用视频全程监控。坚决、迅速、严肃处理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作弊问题,并倡导以预防为主,对发现的作弊苗头进行制止、提醒。对提醒后出现的作弊问题,监考教师要将作弊的相关证据保留好,如实填写《哈尔滨华德院系考场情况记录表》,说明作弊事实,学生确认签字后方可离场。在此,对考生重申如下规定:(1)考试违纪但无作弊行为者,参照学生手册进行相应处理。(2)对考试期间发现的作弊者,需在考场违纪单确认签字后方可离场。(3)违纪被清出考场和作弊的考生,本门课成绩均以“0”分记载,分别注明“违纪”“作弊”等字样,没有补考机会,并视情节和考生个人态度予以相应纪律处分。(4)对考试作弊后不配合监考教师工作的考生,视情节严肃处理。
八、为了加强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严肃考试纪律,在考试期间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对监考不力教师和监考违纪现象,一经查实,学院将严肃处理。举报电话:51811578,邮箱:hdjiaowuchu@126.com。
九、各门课程考试结束后,教研室要立即组织教师阅卷,严防在阅卷中出现人情分,阅卷结束后,尽快将成绩经教务系统提交,并将教研室主任签字审核的学生成绩单报送教务处学籍科。有关成绩报送的问题请咨询教务处学籍科(联系电话:51811607)。
各院系教师要高度负责,关爱学生,认真做好期末考试及考风考纪教育工作。全体学生要珍爱自己,严格自律,坚决杜绝违纪、作弊行为。
教务处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