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2年秋季学期末我校进行了全员聘岗,部分机构进行了调整,人员有了新的变化,为了更好的适应学校整体的发展建设,校党委决定进行全校基层党组织机构调整。具体调整要求如下: 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设置情况 学校党委下设七个党总支和一个直属党支部,即机关党总支、电信学院党总支、机电学院党总支、经管学院党总支、建筑学院党总支、艺术学院党总支、外语学院党总支、服装系直属党支部。 二、教工党支部设置原则 凡有三名以上(含三名)正式党员的学院按系、办成立教工党支部,机关按部门成立党支部;不足三名正式党员或因工作需要的,可与其他部门成立联合党支部。 三、学生党支部设置原则 凡有三名以上(含三名)正式党员的班级、专业、年级,可成立XX班级党支部、XX专业学生党支部或者XX年级学生党支部;不足三名正式党员的班级、专业、年级,可与其他符合条件的成立联合党支部。 四、支委选举原则 支部委员会选举需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七名以上(含七名)正式党员的党支部需要选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不足七名正式党员的支部只选举出支部书记。 五、其他要求 1、3月25日前,请各党总支、党支部将调整结果填入《哈尔滨华德学院基层党组织机构调整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交党群工作部,待党委审批后,各基层党组织和党群工作部各一份存档。 2、各党总支书记作为此次基层党组织机构调整的第一责任人,行政负责人应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制定方案,切实加强对此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3、请各党总支将组织关系不在学校的教职工党员分配到所在的教工党支部。要求全体党员(含组织关系不在学校的教职工党员)都要积极参加组织生活。 4、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利用政治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凝聚人心、创新工作,让更多的同志积极投身学校的各项建设工作中。 附件:哈尔滨华德学院基层党组织机构调整审批表 中共哈尔滨华德学院委员会 2013年3月11日 |